一、总决赛项目推荐范围

大赛秉持开门办赛原则,为充分提高社会各界参与度,总决赛参赛项目包括两方面来源:

1. 地方分赛通过省级数据管理部门择优报送项目晋级总决赛,经审核后纳入全国总决赛,地方分赛每个赛道推荐项目不超过2个。

2. 有关主体举办的数据类赛事推荐优秀项目,经审核后纳入全国总决赛,每个赛事推荐优秀项目不超过2个。

总决赛按照《“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提出的行动方向,重点聚焦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低碳12个行业领域,初步设置12个赛道,将结合分赛情况合理调整赛道。所有总决赛参赛项目应属于且仅属于一个赛道。

二、省级数据管理部门推荐资格流程

5月31日前,拟承办地方分赛省级数据管理部门应向组委会秘书处提交办赛申请及地方分赛方案等材料。9月30日前,承办地方分赛的省级数据管理部门应向组委会秘书处提交地方分赛举办情况相关材料,包括省内推荐规则、遴选过程、评审专家名单、宣传和成果转化情况等,同步报送推荐项目名单及相关材料。

三、其他数据类赛事推荐资格审核方案

(一)基本要求

1、赛事主题和参赛范围赛事主题应契合“数据要素×”大赛要求或包含数据要素相关主题,推荐参赛方案应聚焦推动数据要素高水平应用,以推进数据要素协同优化、复用增效、融合创新作用发挥为重点,有助于带动数据要素高质量供给、合规高效流通,充分实现数据要素价值。行业性赛事的主题应契合总决赛12个赛道中的一个或多个。区域性赛事的覆盖范围应达到省级或以上。

2、赛事组织形式1. 国家部委、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级(地区、盟、自治州、市(地级))政府部门主办或指导的相关赛事。

2. 国家级学会(协会)主办或指导的全国性赛事。

3. 央国企或行业龙头企业主办或承办的、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行业性赛事。

4. 为保证赛事公益性,拟推荐至全国总决赛赛事组织方不得向参赛团队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二)推荐资格审核

5月31日前,拟推荐优秀项目至全国总决赛的相关赛事组织单位应向组委会秘书处提交推荐申请及赛事方案等材料,组委会秘书处将对赛事推荐资格进行统一审核。

8月31日前,获得推荐资格的赛事组织单位向组委会秘书处提交赛事举办情况的材料,包括赛事组织基本情况、赛事主题和赛道设置、评审专家名单、评审规则、评奖遴选过程、参赛团队获奖情况、宣传和成果转化情况等,同步报送推荐项目名单及相关材料。组委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统一评审,符合要求的纳入全国总决赛。

四、参赛团队及项目资格审核方案

(一)参赛团队要求每个参赛团队只能提交1个参赛项目进入总决赛,每个参赛代表只能代表1个团队参加比赛,不允许通过多个推荐渠道重复取得总决赛参赛资格。

(二)资格审核流程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负责对地方分赛晋级项目和各渠道推荐项目进行形式审核。

1. 检查参赛团队信息和参赛项目材料是否形式完整。

2. 通过团队成员身份信息、项目信息核验参赛团队是否存在跨渠道重复推荐、人员跨团队重复参赛的情况,如发现相关情况,将与推荐单位核实情况,核实后取消该参赛团队参加总决赛的资格,并进行公示。

(三)其他要求因团队重复参赛取消资格等原因,需要递补或调整参赛队伍名单和材料的,应在接到秘书处通知后一周内补齐。逾期未完成材料提交或补充的,将视为弃权。全国总决赛入围名单将于总决赛前统一公布,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大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