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继续严格落实并执行工信部和集团公司2021年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要求和指导意见,计划对吉林电信现有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技术系统进行功能扩容升级。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工期
1管理类业务平台防诈骗电信自动管控系统扩容工程/15日内实现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的系统上线运行,完成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的系统开发,同时具备上线试运行能力。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account/login.do)“公告信息”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采购内容:采购诈骗电信自动管控系统扩容工程软件,实现如下功能:(1)新增与企信大数据平台6个接口功能开发;(2)12321反诈指标治理,大数据模型优化,新增18套大数据分析模型;(3)优化系统考核报表类优化,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采购预算不含税金额28万元。

工期:15日内实现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的系统上线运行,完成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的系统开发,同时具备上线试运行能力。

质量保证期:终验之日起24个月。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25万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印章;如参选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参选人所提供的证书须在其相关网站或证书上的二维码标识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均不计取。

2.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自2018年以来的同类项目相关业绩 ,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或以上至少一个。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或框架协议、订单及发票。如为单项合同,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须提供双方签字盖章版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时间以订单为准,金额以发票为准)复印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2.5参选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良好的支持、服务能力,参选人承诺中选后提供7×24服务,提供书面承诺书。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原文链接: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 (chinatelecom.com.cn)